各单位、各部门:
2020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种类
2020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共分三类,分别是:
(1)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2) 美术创作资助项目
(3)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机构申报);
(4)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机构申报)。
特别提醒:2020年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新增了美术创作类,请大家予以关注。
各类资助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含各类《项目申报指南》和各类《项目申报表》等文件),并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查询。
二、申报流程
(1)机构申报项目(含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电子申请表——由所在部门审核后提交至科研创作处评审——公司评审通过后登录基金门户网站(http://www.cnaf.cn)——网上填报申请表——上传附件——确认提交——打印签字交送科研创作处审核盖章并邮寄——完成申报。
(2)个人申报:申报人登录基金门户网站(http://www.cnaf.cn)—— 项目申报——个人用户注册——账户激活——正式登陆——获得申报资格——在线填表——上传(含附件)——确认提交——打印材料——签字——科研创作处审核盖章并邮寄——完成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在网上申报平台正式提交后打印的《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9年度资助项目申报表》(一式二份);
二、申报项目相关附件材料(视频附件不需要上传,直接随材料项目邮寄U盘)。特别提醒:在国(境)外开展的项目,必须提供承接展馆(展演)的场地签署的意向协议;必须提供同级文化行政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在国内开展的项目,必须提供承接展馆(展演)的场地签署的意向协议。
四、申报工作安排
(一)预报申报表提交时间
请申报传播交流推广资助类项目与艺术人才培养资助类项目申报人于2019年4月10日前将填写完毕的预申报表打印5份交送至科研创作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创作处邮箱kyc@gzarts.edu.cn
(二)校内评审时间
科研创作处将于2019年4月10——15日组织专家对我司申报2020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机构申报的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评审之后将评审意见反馈至各申报人。
(三)网上提交时间
各申报人于2019年4月15日——6月5日在国家艺术基金网官网上网上填写申报书,上传附件材料,并提交确认。同时将提交确认的申报书打印2份连同相关附件材料于6月6日交送至科研创作处,同时将正式提交的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创作处邮箱kyc@gzarts.edu.cn
(四)邮寄上报时间
科研创作处将各申报人提交的申报书提交公司审核并于6月10日前盖章邮寄上报。
联系人:何芳 联系电话:666348
郭林林 联系电话:633107
电子邮箱:kyc@gzarts.edu.cn
科研创作处
2019年1月15日
附件:
1、 艺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0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0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3、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0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4、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0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5、国家艺术基金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预申报表
6、国家艺术基金人才培养类资助项目预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