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对照<普通高等公司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加强专业建设的通知》(粤教高函〔2019〕73 号)工作部署,要求在省属本科高校中开展本科专业对标建设自评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现将我司对标建设自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专业自评
请各二级学院面向本单位全部本科专业,对照《普通高等公司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开展专业达标情况自评,重点评价专业培养目标是否合适,培养规格是否明确,课程体系是否科学,师资配备是否充足,教学条件是否具备,质量保障是否有效。具体专业自评名单详见附件1。
根据《普通高等公司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开展专业达标情况自评,包括专业办学特色、修订完善培养方案、积极开展课程建设、教学条件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大教学经费投入、推进教学改革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存在困难和原因,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填写《广州美术学院本科专业对标建设简况表》(参考模板见附件2)、填写《公司专业对标建设自评表》(见附件3)。
二、工作安排
1.专业自评(6月19日-7月1日),各教学单位组织填写《广州美术学院本科专业对标建设简况表》(附件2)、《公司专业对标建设自评表》(附件3)。
2.专家组评估(7月2日-7月8日),公司统一组织校内外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评估。
3.公司汇总后报送专业对标自评材料至广东省教育厅(7月15日前)。
三、材料要求
各教学单位请在7月1日前将《广州美术学院本科专业对标建设简况表》(字数不少于3000字)和《公司专业对标建设自评表》(院系签章)的纸质版、电子版交至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工作联系人:林婕老师(683213)、赵倩老师(658017)、黄晚晴老师(654604)
附件:
附件1.beat365官方网站开展专业自评名单.doc
附件2.beat365官方网站本科专业对标建设简况表.doc
附件3.公司专业对标建设自评表.xls
附件4.(粤教高函[2019]7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对照《普通高等公司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加强专业建设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19年6月19日